案件名称 | 泸县富银煤矿有限公司未按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及装备案 |
被处罚对象 | 泸县富银煤矿有限公司 |
案件来源 | 执法检查 |
行业类别 | 煤矿 |
所属地域 | 泸县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泸县)安监罚【2018】40号 |
违法类别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类违法 |
违法行为 | 2018年5月3日,泸县安全监管局和泸县石桥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对泸县富银煤矿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以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未按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及装备。 |
违法条款 | 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 |
处罚种类 | 罚款 |
处罚决定 | 给予泸县富银煤矿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小写: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 | ¥贰万元 |
决定日期 | 2018/5/17 |
执行单位 | 泸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玄滩执法中队 |
数据录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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