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G8515线荣昌至泸州高速公路TJ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部5分部)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案
案件名称 | 四川双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G8515线荣昌至泸州高速公路TJ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部5分部)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案 |
被处罚对象 | 四川双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案件来源 | 执法检查 |
行业类别 | 建筑 |
所属地域 | 泸县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泸县)安监罚【2018】58号 |
违法类别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
违法行为 | 2018年5月28日,泸县安全监管局和泸县奇峰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对四川双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G8515线荣昌至泸州高速公路TJ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部5分部)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以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原安全管理人员高诗琳2018年2月辞职后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了2018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无教育培训记录,公司在册员工有149人,只有49人的培训档案;自2018年1月19日至检查当日未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无隐患排查记录,未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 |
违法条款 | 以上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四)、(五)项的规定 |
处罚种类 | 罚款 |
处罚决定 | 对四川双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并实施罚款人民币肆万元(小写:4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 | ¥肆万元 |
决定日期 | 2018/6/13 |
执行单位 | 泸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玄滩执法中队 |
数据录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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