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4.22-4.28)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事由 | 行政处罚结果和依据 | 救济渠道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川 0502 交罚〔2024〕0202号 | 刘*春驾驶川EMZ5**非营运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给予处罚。 | 51052119631224****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罚款。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 在60日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4.4.22 | |
2 | 川 0502 交罚〔2024〕0206号 | 威远创源运业有限公司的川K722**重型罐式货车未经许可擅自超限运输行驶案,给予处罚。 | 91511024337820223W | 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 在60日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4.4.22 | |
3 | 川 0502 交罚〔2024〕0201号 | 王*美驾驶川EKM1**非营运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给予处罚。 | 51052119670404****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罚款。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 在60日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4.4.23 | |
4 | 川 0502 交罚〔2024〕0204号 | 刘*宏驾驶川E6K3**非营运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给予处罚。 | 51052119930822****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罚款。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 在60日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4.4.23 | |
5 | 川 0502 交罚〔2024〕0207号 | 李*驾驶的川E633**重型罐式货车未经许可擅自超限运输行驶案,给予处罚。 | 51052119840803**** | 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 在60日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4.4.24 | |
6 | 川 0502 交罚〔2024〕0208号 | 赵*能驾驶的川E642**重型罐式货车未经许可擅自超限运输行驶案,给予处罚。 | 51252919721105**** | 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 在60日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4.4.24 | |
7 | 川 0502 交罚〔2024〕0209号 | 邓*成驾驶的川J630**重型罐式货车未经许可擅自超限运输行驶案,给予处罚。 | 51052319750225**** | 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 在60日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4.4.24 | |
8 | 川 0502 交罚〔2024〕0210号 | 王*驾驶的川J631**重型罐式货车未经许可擅自超限运输行驶案,给予处罚。 | 51050319931108**** | 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 在60日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4.4.24 | |
9 | 川 0502 交罚〔2024〕0212号 | 李*驾驶的川E706**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未经许可擅自超限运输行驶案,给予处罚。 | 51052119771126**** | 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 在60日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4.4.28 | |
10 | 川 0502 交罚〔2024〕0214号 | 陈*驾驶的渝D064**重型自卸货车未经许可擅自超限运输行驶案,给予处罚。 | 51052119870208**** | 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 在60日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4.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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