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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

来源: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5-07 16:26:0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泸县建筑工程管理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诉材料,并于2024年5月16日前送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产业发展股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递交申诉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原件、申诉施工企业资质的,还应带上申请表。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本公示仅为泸县建筑工程管理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警惕不法人员假借许可审查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不详之处可按申请事项拨打相应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830)8192982  (0830)8294683

5.7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一览表.xls

             

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7日



泸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设类 行政许可事项 初审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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