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4.1-4.7)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事由 | 行政处罚结果和依据 | 救济渠道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川 0502 交罚〔2024〕0150号 | 刘*强驾驶川EPN6**非营运小型轿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给予处罚。 | 51052119820405****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罚款。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 在60日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4.4.1 | |
2 | 川 0502 交罚〔2024〕0151号 | 郭*彬驾驶川EET9**非营运小型轿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给予处罚。 | 51052119720528****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罚款。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 在60日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4.4.2 | |
3 | 川 0502 交罚〔2024〕0152号 | 刘*界驾驶川EP57**非营运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给予处罚。 | 5105211987101****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罚款。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 在60日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4.4.2 | |
4 | 川 0502 交罚〔2024〕0161号 | 胡*银驾驶川E553**非营运小型普通客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给予处罚。 | 51052119640227****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罚款。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 在60日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4.4.2 | |
5 | 川 0502 交罚〔2024〕0164号 | 严*均驾驶川E6A1**轻型自卸货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给予处罚。 | 51052119741117**** | 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 罚款。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 在60日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4.4.2 | |
6 | 川 0502 交罚〔2024〕0130号 | 巫*平驾驶川EE23**小型出租汽车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给予处罚。 | 5105211980072**** | 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 罚款。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 在60日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4.4.2 | |
7 | 川 0502 交罚〔2024〕0163号 | 杨*军驾驶渝CTX1**非营运小型普通客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给予处罚。 | 51023119690504****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罚款。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 在60日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4.4.3 | |
8 | 川 0502 交罚〔2024〕0162号 | 刘*平驾驶川ED567**非营运小型轿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给予处罚。 | 51052119630428****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罚款。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 在60日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4.4.3 | |
9 | 川 0502 交罚〔2024〕0169号 | 泸县鸿达物流有限公司川E6921**重型自卸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给予处罚。 | 915105216872951996 | 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 在60日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4.4.3 | |
10 | 川 0502 交罚〔2024〕0170号 | 黄*良驾驶川E573**重型自卸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给予处罚。 | 51050219721021**** | 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 在60日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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