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报时间:2022年12月 20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业主 | 监管部门 | 抽查结果 | 处理结果 | 是否移送公安机关 或者纪检监察机关 |
1 | 泸县城区市政桥梁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现场技术负责人不在场 | 要求业主加强考勤 | 否 |
2
| 泸县太伏镇万定小学小学楼辅助用房 | 泸县政府投资建设管理中心 | 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现场安全员未到场 | 要求业主和监理单位加强考勤 | 否 |
3 | 泸县太伏镇三星桥养殖场建设 | 泸县太伏镇 | 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无 | 无 | 否 |
4 | 泸县职业培训实训基地配套项目 | 泸县政府投资建设管理中心 | 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未按合同及时拨付工程款 | 要求业主立即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 | 否 |
5 | 泸县喻寺镇中心幼儿园 | 泸县政府投资建设管理中心 | 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未开工(原有建筑物未拆除) | 无 | 否 |
6 | 泸县城东市政道路 | 泸县建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经理未完善请假制度 | 要求项目立即整改完善请假制度 | 否 |
7 | 泸县二中育才楼灾后重建项目 | 泸县政府投资建设管理中心 | 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经理带班记录不完善 | 要求立即整改 | 否 |
8 | 泸县城北幼儿园市政道路 | 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无 | 无 | 否 |
注:1.监管部门: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2.自查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0日期间在建的依法必须招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实行全覆盖自查。
3.核查结果:核查无问题的,填写“无”;核查发现问题的,按市场主体顺序填写具体问题,例如:①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等问题;②投标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中标人转包和违法分包、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文件承诺不一致、人证不相符、未到岗履职且履行了变更手续、未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问题;③评标专家评标不公、不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等问题;④招标代理机构借牌、挂靠,泄露保密信息,规避招标投标监督,不按规定提交招标投标书面报告,违反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安排非本机构专职技术人员负责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等问题。⑤领导干部和主管部门打招呼、拉关系,搞权钱交易等问题。
4.处理结果:填写已整改的情况,整改中应说明整改进度,未整改应说明原因。
5.移送公安或者纪检监察机关的,请注明移送时间和移送到的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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