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15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双全主持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先泽平、曾一洴、赵淼、罗晓玲出席会议。
副县长甘露,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县人大机关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科级领导干部,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方洞镇、立石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各1名列席会议,县政协朱兵副主席应邀参加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应到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9人,实到3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了泸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泸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泸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泸县人民法院2023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泸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泸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泸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泸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泸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泸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和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审议泸县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任职案。根据会议的审议和表决结果,决定任命:罗万宣为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毅为泸县水务局局长、杨玲为泸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命:谢蓉为泸县人民法院牛滩人民法庭庭长、刘婷为泸县人民法院喻寺人民法庭庭长、黄倩为泸县人民法院云龙人民法庭庭长、刘利莎为泸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孔祥金为泸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会议向通过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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