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泸州市《规范行政机关涉企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11月6日,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晓峰主持召开优化营商环境联合执法专题会。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嘉明镇及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嘉明镇详细报告了辖区企业迎检情况,县级各部门、企业代表就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联合执法提了建议;会议确定建立了“县领导带队、属地政府统筹、县级部门报需”的联合检查工作机制,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
陈晓峰强调,一要统一思想认识。要坚持高点站位,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要深入贯彻落实泸州市《规范行政机关涉企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站在事关全县高质量发展的高度,纵深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家在我县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二要强化统筹协调。属地镇要加强统筹,县级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整合涉企督查检查事项,推行跨部门综合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要创新监管方式,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监管手段,设置前段感知源,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三要推行柔性执法监管,坚持在服务中强监管,在监管中优服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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