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泸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俐,副市长陈小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双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淼,副县长马晋宇陪同。
检查组来到方洞镇薛湾村,现场参观了台商企业——四川豪记水产有限公司,与台商刘华耀进行了亲切交谈,详细了解方洞镇薛湾村大头虾养殖基地的养殖规模和经营状况。
检查组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办法》的具体条款,重点检查台湾同胞投资认定情况、台湾同胞投资市场准入情况、台湾同胞投资支持政策情况及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机制管理体系建设落实等情况,并听取了泸县台湾同胞投资经营的基本情况和贯彻落实“一法一实施办法”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为保护和鼓励台湾同胞投资,促进泸县对台经济交流与合作,自“一法一实施办法”颁布以来,泸县涉台部门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上下联动,密切协作,依法保护台胞投资的合法权益,努力为台商台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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